中選會:2020總統副總統競選經費上限4.3億元

1034
中選會今天通過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3,029萬7千元。(圖: 中央社)

中選會今天(20日)召開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3,029萬7千元,將於9月12日發布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規定,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選會訂定,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的計算方式,依同法條規定,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70%,乘以基本金額新台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新台幣1億元之和,若尾數未滿新台幣1千元則以1千元計算。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是指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戶籍統計的人口總數。

截至今年7月31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為2,359萬2,598人,70%即為1,651萬4,819人,乘以20元,等於3億3,029萬6,380元,再加上1億,則為4億3,029萬6,380元,尾數未滿1千元以1千元計算,因此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4億3,029萬7千元。

此外,會中也審議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為新台幣20萬元,將於11月14日發布候選人登記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其數額由選委會先期公告。同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規定,候選人保證金數額的預計及先期公告由主管選委會為之。

中選會指出,第3屆至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數額均為新台幣20萬元,中選會7月8日時也曾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最後決議第10屆也維持相同數額。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劉品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