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截止 違反選罷法70件、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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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6日下午4時,涉違反《選罷法》案件有70件、72人。(圖:Pexels)

據警政署最新統計,截至今天(26日)下午4時,涉違反《選罷法》案件有70件、72人,違規件數由高至低依序為:

一、故意撕毀及攜出選票37件、39人。
二、攜帶手機等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24件、24人。
三、投票日從事競助選活動6件、6人。
四、投票所30公尺內喧嚷干擾勸誘,經警衛制止仍繼續為之2件、2人。
五、投票所內有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經主任管理員令退出而不退出1件、1人。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林詠青
央廣新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