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修法 增訂棄保潛逃罪、成年下修至18歲
為落實司法正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10日)送出3項法案,包括增訂棄保潛逃罪、制定刑事陪審法,並修訂民法,將成年的定義從20歲降到18歲。
時代力量黨團1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召邱顯智舉涉及貪汙的北科大前教授王文博在經過十多年纏訟才定讞,卻在執行前一度棄保潛逃,以及涉及台北市雙子星開發弊案的太極雙星團隊負責人何岳儒也在發監前棄保潛逃為例,質疑目前法務部宣稱的防逃機制並未發生作用,因此,時代力量將在刑法第163條增訂棄保潛逃罪,規定具保之被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邱顯智:『(原音)這個也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結果到現在我們還是沒辦法完成立法,我相信這些重大的經濟犯罪也好、這些貪汙犯罪也好,好不容易定讞之後,卻依然逍遙法外,這是台灣社會所不能夠接受的,所以我們今天也會來提出這樣的修正法案,希望能夠具體的去落實棄保潛逃罪,能夠讓最起碼的公平正義能夠得到聲張。』
另外,邱顯智指出,司改國是會議最重要的結論就是人民參與審判,但司法院考慮案件負荷量太大,將適用案件的條件由7年以上之罪拉高到10年以上重罪,因此將人民參與審判的適用案件從每年1,200件減少到500件,這是台灣社會無法接受的。他表示,時代力量一向主張採陪審制,而不是參審制,因此提出《刑事陪審法》草案,且比照強制辯護的條件,只要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都適用。
同時,時代力量也提出民法第12條的修法,將成年的定義從20歲降到18歲,改變年滿18歲但未滿20歲的年輕人不得開戶、租屋、申辦信用卡或門號、購買保險及辦理學貸等方面的限制。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下修18歲公民權 蘇貞昌表贊成
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天(6日)在施政總質詢時,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是否支持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蘇貞昌回應表示,贊成18歲就有投票權,雖然修憲很難,但投票權下修18歲這條,因為社會共識很高,應該很容易通過。
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6日質詢時表示,民眾黨從去年選舉時提出三大主軸,第一個訴求就是還政於民,標舉投票年齡下降到18歲,現在台灣第二波民主運動,應該解除對青少年的戒嚴,還給年輕人真正的公民權。蔡壁如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是否支持18歲公民權?
蘇貞昌表示,現在科技發達,年輕人接收資訊比過去還快、更國際化,成熟得很快,應該讓孩子早一點能夠決定自己跟世界的未來。他也認為,很多法律限制或課予年輕人責任,例如有些刑責不是20歲以上才負責,對年輕人不公平。
蔡壁如也提出民眾黨「一憲二法」的主張,將投票年齡限制從憲法第130條刪除,保留國會修法機會。蘇貞昌則說,雖然修憲很難,但投票權下修到18歲,各政黨與社會共識都很高。蘇貞昌:『(原音)雖然說修憲非常難,但我覺得如果是修這一條,我看很容易通過,因為大家都贊成,社會共識度也是最高,只是說修憲要不要只修這一條,有沒有要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修正,這個恐怕意見會比較多。』
蘇貞昌說,至於其他法律要不要修,是立法院職權,甚至於修憲也是立院權責,他都尊重,也都支持。他說,應該早一點給年輕人決定國家大小事的機會,讓他們能參與國家未來願景擘劃和公共政策,這是進步國家的表現,台灣早已經有這種能力。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鄭舲
時力再提修憲 盼朝野共同支持下修18歲公民權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時代力量黨團今天(1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下修公民權至18歲已經獲得社會高度共識,時代力量新會期將再次提出憲法第130條條文修正草案,期望新國會能凝聚共識,儘速啟動修憲程序,完成憲政改革。
第10屆立法院第1會期將於21日開議,日前台灣民眾黨團宣示,將以「一憲二法」方式,推動下修公民權至18歲。時代力量黨團18日也舉行記者會表示,時力在第9屆國會就曾提出修憲,可惜功敗垂成,新會期決定再次提出。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從香港反送中及我國反課綱等運動可以發現,台灣、香港或全球各地公民參與的年紀越來越輕,顯示年輕世代對於公眾參與的思維已經非常成熟,公民權下修到18歲是全球趨勢。
邱顯智指出,各黨團對於下修公民權也具有高度共識,期望新國會開議後能儘速啟動修憲程序,完成修憲。邱顯智:『(原音)事實上這是一個拋磚引玉,各政黨或各黨團也有其他的修憲草案,我們送出這個修憲草案後,希望趕快由院長召集組成特種委員會,也就是修憲委員會,其他各黨團的提案也可以送進來,大家一起討論,希望早日讓公民權能下修到18歲。』
時力黨團表示,各界都齊聲呼籲下修18歲公民權,表示這個議題具有社會高度共識,期望各黨團能一致認同修正方向,儘速於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開議後啟動修憲程序,完成憲政改革,追上世界各國下修公民權的腳步。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鄭舲
民眾黨主張「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 朝野立委認為要再討論
台灣民眾黨團力推下修公民權至18歲,主張以「一憲二法」方式,未來若要再降低年齡門檻就不須再修憲。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下修公民權是普遍共識,但下修的方式可以再討論。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說,黨團原則上支持民眾黨團的修法方向,但還要等看到版本內容,參照其他國家體例後才能確定。
台灣民眾黨團14日舉行黨團會議,決定將以「一憲二法」方式,下修公民權到18歲。民眾黨認為,中華民國憲法中明定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門檻,不利於未來修正調整,因此主張刪除憲法中國民參政的年齡限制,另外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訂定相關內容。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表示,修憲的確有一定困難度,因此民眾黨才會有此主張,但公民權行使畢竟茲事體大,要放在憲法層次或一般法律位階可以再討論。周春米:『(原音)因為這也是長久以來,社會這一兩年為了因應年輕世代的想法,還有尊重他們的意見,大家都列為很重要的選項,只是說現在民進黨團還是在討論特別條例,修憲這個部分,公民權下修大家都可以討論,黨團也在凝聚共識,只是修法的方法大家不依,這都可以討論。』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說,民眾黨的主張乍聽之下其實不錯,好處是將來不用動不動就修憲,但也會有體制不穩定的疑慮,所以還要等看到民眾黨提案內容後,參考各國體例再思考。林為洲:『(原音)我們還要再研究一下體例,研究各國針對參政年齡、公民權的規定到底大部分是規定在憲法裡面還是選罷法相關規定,因為我還沒有正式拿到他們的版本。』
林為洲也說,黨團原則上是支持下修公民權到18歲,不過修憲門檻非常高,必須要獲得朝野黨團高度共識才有可能,因此必須看執政黨的態度,希望民進黨對相關議題能有具體表態。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鄭舲
賴揆:持續研究調降選舉與被選舉年齡
(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8日)主持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議時表示,青年的創意及活力是帶動社會進步與創新發展的關鍵力量,行政院瞭解青年族群的困境,並積極透過政策減輕負擔,協助年輕人開創未來。他說,目前已陸續就青年低薪問題提出相關措施,如改善投資環境,鼓勵投資並解決低薪問題;推動就學貸款寬緩新制,只繳息不還本、放寬緩繳門檻等措施,為學子減輕還款負擔。
賴清德表示,行政院也提出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透過多元方案與減稅措施,減輕育兒負擔,以及積極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等,因應年輕族群所需提出對策。
另外,今日會議有「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民投票在即,建議落實青年賦權,協助我國18歲公民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臨時動議。賴揆指出,有關委員建議各項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資料增列「分層年齡選舉人資料」部分,他請中選會在選後的抽樣調查研究中,可研議納入年齡分布的分析。
賴清德進一步表示,另關於委員建議調降選舉權、被選舉權年齡部分,由於選舉及被選舉權年齡,已於憲法明文規定,相關修正應透過修憲程序辦理,目前朝野政黨對18歲公民權的修憲已有共識,他請中選會、法務部與內政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究。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王韋婷
民調支持選舉權年齡下修 台少盟籲速修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天(9日)公布民調,指出超過半數的民眾支持年底地方選舉合併舉辦「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台少盟呼籲立法院盡快成立修憲委員會,中選會也應聲請釋憲,釐清18歲公民是否能投選舉修憲公投。
目前年滿18歲擁有公投投票權,但是沒有憲法規定的選舉相關權利。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9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網路民調結果,有48.6%的民眾贊成修憲將選舉權由20歲下修至18歲、52.6%的民眾支持年底大選舉辦「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已經有8個下修選舉權年齡的提案完成一讀,但是立法院遲遲未成立修憲委員會,她呼籲朝野政黨把握修憲契機。葉大華也表示,年底若舉辦選舉權修憲公投,則年滿18歲的民眾能不能投票,中選會應該聲請釋憲釐清。她說:『(原音)那這個修憲公投票,18歲具有公投權的公民到底可不可以投?這是我們今天想要請教、就教立法委員,另一部分希望中選會能主動聲請釋憲,到底這部分法律見解怎麼處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發起人林彥廷表示,已經有過半數民意支持選舉權修憲公投,應該盡速啟動修憲公投。他說:『(原音)在現在這個階段應該要盡速啟動適法性解釋,能夠讓18歲到20歲的青年公民都能夠在年底投票,如果有修憲案投票的話,能夠有神聖一票決定是不是擴大青年參與。』
台少盟要求立法院盡速修憲。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當初因為國民黨堅持要將不在籍投票納入修憲範圍,朝野因此錯失修憲契機,民進黨未來會積極推動憲改。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表示,目前18歲公民沒有選舉權的情況很荒謬,明明是超越藍綠的議題,卻因為政治算計而沒有下文,他認為民眾應該自行連署推動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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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王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