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資料照/劉玉秋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若修憲複決要與2022地方選舉一起投票,立法院最慢必須在2022年3月提出修憲案;他會想辦法讓修憲順利,會花更多時間朝野協調、凝聚共識。
立法院去年10月6日正式成立修憲委員會,並於今年5月18日推舉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周春米、鍾佳濱,以及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李貴敏等人擔任召委。由於受疫情影響,修憲委員會目前只完成召委選舉,未實質召開會議。根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待審議案一覽表揭露,截至6月1日,修憲提案共有56案待審,內容包括18歲公民權、廢止考試院及監察院、國情報告常態化、恢復閣揆同意權、降低修憲門檻、動物保護入憲等。
游錫堃表示,修憲是重中之重,但立法院屬合議制,必須要取得共識,再加上受疫情影響,導致進度有稍微拖延;因此,新會期非常重要,相信朝野會加速辦理。他指出,若要讓修憲複決能配合2022年11月底的地方選舉一起投票,根據公投法規定,公投應於3個月前公告,再加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提出修憲案後,必須要公告半年;按此往回推,立法院最慢必須要在2022年3月間,就要提出修憲案。
游錫堃也坦言,現在眾多修憲提案中,只有18歲公民權有共識,其他議題好像共識都很低。他表示,事實上,修憲若要綁明年的地方選舉,也不是那麼容易通過。他指出,現在有另外一說,若朝野政黨都同意的話,修憲公投應移到2024總統大選,但他不會去做這樣的倡議,完全尊重朝野黨團的意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等相關規定,修憲須經立法院立委四分之一的提議,四分之三的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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