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將和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中選會今天(5日)公布,11月12日起至11月22日,將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場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依公投法第20條規定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中選會表示,民眾如有意願擔任發表會或辯論會代表人,應先申請許可設置辦事處,再完成報名程序,受理期限至10月20日止。
中選會表示,民眾持支持意見者,由支持意見辦事處向立法院報名,再由立法院於10月20日前向中選會推薦代表人;持反對意見者,由反對意見辦事處於10月20日前向中選會推薦代表人。
我國憲政史上首次憲法修正交由公民複決將在11月26日投票,決定國民年滿18歲是否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與被選舉權。為使正、反雙方意見可以充分表達,中選會舉辦5場發表會或辯論會,首場將於11月12日(星期六)晚間7時舉行、第2場在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第3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第4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3時,最後一場在11月22日(星期二)晚間7時。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王韋婷
央廣新聞原文